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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专家组实地考察千年古村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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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1日,浙江省民*厅第二批“浙江省千年古镇(古村落)地名文化遗产”认定专家组在市民*局副局长洪中勇及松阳县民*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,现场考察了第二批“浙江省千年古镇(古村落)地名文化遗产”入围单位——松阳县象溪镇象溪村。

今年7月,象溪村申报了第二批“浙江省千年古镇(古村落)地名文化遗产”,据《象溪高氏宗谱》记载,唐神龙年间进士高鑑之子、国子监太学生高温(—)于大历年间(—)由钱塘乘船游至松阳东四十里,见群峰后护,清溪前环,此处蝌蚪潭中有象状巨石上下浮动,认定风水这边独好,十分欣慕,遂从钱塘徙居于此,取名“象溪”。“象”谐音“祥”“相”,寓意吉祥如意,出将入相。在实地考察文昌阁、高氏宗祠、太守第、社庙、古民居等历史建筑后,专家组对象溪村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,认为象溪村历史悠久、文化丰厚,古建筑保护较好。专家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,要开拓思路,创新方法,深入挖掘古村落历史文化底蕴,把保护地名文化遗产,延续地名历史文脉,发展人类文明成果,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并做好相关的保护和管理工作。

来源:松阳县民*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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