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8日,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以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8号)规定,东莞市虎门镇财政局于年09月18日作出准予东莞市原路路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MAGC12)执业许可的决定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代理记账机构名称:东莞市原路路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二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MAGC12
三、代理记账证书编号:DLJZ4419320014
四、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五、业务负责人姓名:张海生
六、所在地区:广东省-东莞市-虎门镇
七、工商注册登记